各学院(教学部)、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推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及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同时保障2020-2021学年秋学期全校实验(实践)暨创新创业类公选课顺利开课,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课源征集。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发动,安排优秀教师提供相关课源供学生备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来源建议
1.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按照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已获得学校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立项资助、拟申报省级及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课程,必须纳入日常课表管理,同时至少开设2轮以上,方能参加推荐上一级一流课程申报。
2.虚拟仿真实践一流课程。已经立项为校级及省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拟申报校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议纳入本次课源申报中。
3.学校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类课程。近三年内曾获得校级实验(实践)类(含创新创业类)资助立项(含已结项)的课程,原则上都应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实验(实践)暨创新创业类公选课。
4.学科竞赛课程。本学期准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老师,可将相应的竞赛指导纳入本次公选课课源中。特别是一流专业验收所需要的标志性学科竞赛,建议各学院提前谋划,通过创新创业课程形式,将学科竞赛纳入日常教学管理。该课程主要面向参赛学生开设,具体选课人员名单由老师选定,师生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课程所属学院和教务委员会留存备案。
5.科研课题转化课程。为促进科研反哺教学,鼓励各级科研课题的主持人或团队成员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类课程,面向学生开放,以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同时也可为各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做好支撑材料的贮备工作。
6.政行校企合作课程。鼓励校内老师联合校外实习基地或创新创业基地导师为我校学生开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类实践课程,以扩充我校的实践教学资源,拓宽学生眼界,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团队合作精神。
7.校友课程。鼓励各学院积极联系事业有成又有大爱之心的校友,返校为学弟学妹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通过校友经验分享,实现朋辈互动,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8.其他课程。鼓励高学历、高职称或在各专业领域有专长的教师,集合自己在一线的实务经历,积极设计、申报及开设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类课程。
二、开课基本要求
1.本次征集课程的教学方式为线下授课。如联合校外师资共同开设课程(如政行校企合作课程、校友课程等),可采用线上授课或线上线下混合授课模式,但该类课程必须有校内老师作为课程的全程组织者或协调者,确保其严格按照我校的授课要求开展教学及考核活动。
2.教师在准备教学内容时,可借用校内外已有创新创业类教学平台资源,充分利用教学平台、机房等方式,组织学生互动,保障学习质量。
3.迄今尚未开设过的课程需履行正常的新开课手续,由课程归属部门根据新开课要求具体把关审核,并将新开课相关审批材料收齐。
4.本次实验(实践)类公选课源征集不含实验中心申报过的开放实验课程。
请各部门组织有意向在本学期开课的教师申报课源,通知其及时更新并确认课程信息,各部门负责整理、汇总及填写附件1、附件2,标清开课初步意向时间。所有材料(含新开课审核材料)于9月9日前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汇总(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8318281),后转交至专业与课程建设中心编号入库。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1拟开设全校实验(实践)暨创新创业类公选课源一览表
附件2:2020-2021-1实践教学暨创新创业公选课新开课汇总表(XX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