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书院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大力助推新文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大创项目质量,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推荐项目的储备工作,同时为2021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提前培育项目,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2020年秋学期校级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立项数量及遴选流程
1.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计划。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竞赛类项目:近2年来已参加过学校认定的A、B类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但未作为大创申报的项目(以下简称竞赛类项目),根据竞赛类别,可直接视同校级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立项数量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拟立220项校级项目进行资助培育。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审计学、会计学、金融学、法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经济学)可另外增加相应立项数量。
(2)创业计划项目:拟立32项校级项目进行资助培育。为进一步 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目标,学校鼓励与创业有关的项目申报,本次申报工作将对创业类申报项目适度倾斜。
(3)竞赛类项目:该项目不占用本次申报配额指标。已参加过A、B类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的同学(含参与同学)均可用竞赛项目申报(同一竞赛项目只能申报一项校级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对申报此类型的项目不设限额,项目由书院或团委派专人统一管理,资助经费采用“启动+奖励”的方式予以配套。通过本次立项后,前期配套1000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次年作为校“互联网+”项目参赛。如获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在完成大创项目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后,予以结项,并参照同级别大创项目资助标准,将经费一次性补足发放。
(4)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该项目资助资金由合作的企业提供),鼓励师生积极联系企业并组织申报,经学校初审过关后,后期将根据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如未获批,在征得相关合作企业同意后,亦可将此项目视同校级项目进行立项管理。
3.遴选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双院联动、逐级遴选、社团协助”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推荐。
(1)各书院负责发动学生,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邀请书院的专业及社团导师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辅导。
(2)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校级项目的遴选评审工作。根据教务委员会分配的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制定评审方案(在评审前3天内将书面及电子稿提交给教务委员会),组织专门的评审工作小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阅,以“交叉背对背”的独立评阅方式,对每个项目至少给出2位或更多专家的具体评审意见和明确结果。学院可结合书面评阅、答辩等方式对本学期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教务委员会汇总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名单,经提交至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后,最终审核认定2020年秋学期立项名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
本次申报对象主要为我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2018、2019级为主,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团队所有成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本次秋季获得立项且阶段性工作完成较好的校级项目,可参加2021年春学期省级项目的评审,建议项目主持人由2019级学生担任,若项目主持人为2018级学生,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低年级学生,以确保在毕业交替过程中项目研究的延续性。为扩大项目的受益面,同一学生,同一时间只能负责或参与1项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老师
校级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如项目拟参加2021年春学期省级项目评审,则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下职称或硕士学位指导教师需年龄在35岁以下。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推荐配备1-2名,亦可由教师根据自己专业所长选择学生组团申报。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审阅学生研究结果及统筹项目经费安排等工作。
3.项目建设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届时不能按期完成,可申请延长研究时间(仅允许延长一次),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三、项目选题
1.师生合作选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开展,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前沿知识和亲身实践的机会,协助教师配备学生助手,营造师生互助互促的良好科研合作氛围,学校鼓励有在研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的教师自选学生组建团队,将课题分解细化为具体子项目,由课题组成员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训练项目研究。
2.自主选题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矛盾中的热点问题;专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四、评审要求
在申报材料完整、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项目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本次所有申报的大创项目将作为2021年度教育部“互联网+”大赛的培育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要求,包括主赛道和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在下学期初完成互联网+大赛网上申报工作。
(1)主赛道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主要关注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2.指导老师正在建设创新创业课程、教材、在线开放课程,其指导的大创项目优先予以遴选;
3.大创项目来自指导老师子课题的,优先予以遴选;
4.大创项目能体现创新创业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优先予以遴选;
5.大创项目能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优先予以遴选;
6.大创项目能将创新创业教育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相结合的,优先予以遴选。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指标配额(不含竞赛类项目与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是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如个别学院推荐项目总量未满分配指标,学校将于下一年酌情减少该学院的项目分配指标。
2.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本次获批增加的校级大创立项项目经费由各学院自筹,学校将不再重复资助。
3.申报竞赛类项目的相关同学对照《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有关材料要求,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合规的结项材料及竞赛获奖证书,即可视同校级项目提前结项,不受1年研究周期的限制,并在下一年度国家级及省级项目遴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4.各学院的创业项目推荐数量达不到分配数量时,不可以用创新项目替代。
5.本次大创项目申报,为书院和校团委设置了单独申报通道,请结合各自部门的工作需要和本次大创评审要求推荐合适的校级大创项目。
6.本次获批的校级大创项目在2021年度“互联网+”大赛的省赛正式报名时,必须按照大赛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积极参赛。届时如不积极配合,将撤销本次立项,并追回相关经费,相关人员暂停下一轮大创项目申报资格。
7.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参评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提交至教务委员会参与学校评审。
8.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时,要在备注中标注推荐项目是否为“师生合作选题项目”、“竞赛类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互联网+大赛类型”、“是否教师开放课题”、“指导老师是否主持创新创业课程、或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制作创新创业在线开放课程”、“是否属于思政项目”、“是否将创新创业融入专业教育”、“是否将创新创业融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等信息。
9.本次申报通过学校“实践教学服务平台” (http://sjcx.nau.edu.cn)申报,也可从“教务在线—实践教学服务平台”登陆,各学院的评审工作均在平台上完成,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教务在线”网站(http://jw.nau.edu.cn)予以发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申报项目的相关师生及时关注。
10.申报并获得立项的项目团队,将纳入创业学院的日常学生管理,要积极参加创业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项目在申请结项时,必须提供在研期间团队成员参加创业学院活动的证明(如校团委PU平台的创新创业类讲座考勤记录、校级创新创业类社团活动证明等),否则项目不予结项。
11.有意申报的同学可进入2020秋大创申请咨询群咨询,群号:1164815238,亦可关注“大创俱乐部”微信公众号。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1)《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见附件3),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附件2,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2)《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见附件4),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附件2,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3)《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学院填写)一份及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5);
2.提交时间
(1)即日起至11月24日24点前,项目组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11月30日16点前,各学院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工作;
(3)12月4日,各学院将纸质材料(附件5)提交至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提前发送至dujuan@nau.edu.cn。
有疑问,请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联系地址:中和楼105;电话:58318281;联系人:杜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0年秋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训练项目)2019年3月版.docx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2019年3月版.docx
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总表.xls
附件6: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docx
附件8:各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老师联系方式.docx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